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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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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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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州行政审批局

阿坝州行政审批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 1 1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全州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指导全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州本级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州直部门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协调、指导入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驻州中直、省直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各县(市)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州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涉及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对照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和“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评价。强化督促问效,加大明察暗访和调研力度,持续用好“两本台账”,严格执行“两书一函”。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持续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扩大“跨省通办”、“区域通办”范围,实现更多服务异地能办、就近可办。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全面升级,坚持制度创新、数字赋能相结合,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拓展民族地区特色政务服务。推行双语服务、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简单事项“极简办”、复杂事项“集成办”、便民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掌上办”、特色事项“跨省办”、惠企纾困“精准办”等创新服务。

(四)加快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强化对州、县行业部门的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借鉴先进市州创新试点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本地区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00.27万元。较2023年增加23.52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收入预算402.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2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支出预算40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27万元,占83.52%;项目支出66万元,占16.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0.27万元,较2023年增加23.52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27万元。较2023年增加23.52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11.83%;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占4.4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74万元,占77.13%;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42.73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55.72万元;津贴补贴111.62万元;奖金4.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万元;办公费1.08万元;水电费0.32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取暖费0.43万元;差旅费9.58万元;培训费2.9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福利费3.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

⠼font face="仿宋_GB2312"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0万元;劳务费15万元;培训费6万元;差旅费15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38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万元。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3年无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事宜。  

(二)2024年公务接待费0.7万元。2023年对比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做预算基数减少。  

(三)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万元。2023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3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69万元,较2023年对比增加4.0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阿坝州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92.8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阿坝州行政审批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27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州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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